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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审议并原则通过

发布时间:2018-07-25 15:21:45      来源:广东环保教育网

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常务会议

 

审议并原则通过《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7月23日主持召开生态环境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

  会议认为,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既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七大标志性重大战役之一,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对加快解决农业农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增强广大农民获得感和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要按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强化污染治理、废弃物循环利用和生态保护,深化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要实施“一保两治三减四提升”,即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和农业用水总量,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水体水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农村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村居民生态环境保护参与度。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统筹和协调,严格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短板,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渤海是我国唯一的半封闭型内海,自然生态独特、地缘优势显著、战略地位突出。近年来,渤海水质有所改善,但重点海湾生态环境质量未见根本好转,生态环境风险持续增加,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严峻,需要打一场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状况,为环渤海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会议要求,坚持陆海统筹、以海定陆,协同推进渤海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要强化源头污染防治,以入海河流环境治理、直排海污染源规范管理等为突破口,严格控制影响海洋生态环境的污染物排放,强化海域污染治理。要以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等为突破口,系统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提高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同时,要做好沿海城市和海上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以及海洋生态灾害预警与应急处置,不断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灾害应对能力,努力实现清洁渤海、生态渤海、安全渤海的战略目标。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黄润秋、翟青、赵英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吴海英,副部长庄国泰出席会议。

  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部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